
內部稽核

![]() 合一生技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獨立內部稽核單位, 並依公司規模、業務情況、管理需要及其他法令規定,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。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評及薪資報酬,除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外,其餘項目均由董事長核定。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任免辦法已訂立於內部稽核實施細則。 |
![]() 依據董事會通過之內部稽核制度及稽核計劃執行稽核作業,以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之營運狀況,並適時提供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得以持續有效。 |
![]() 包含公司所有內部控制作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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